国家法律法规:
2015年1月1日修改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
2015年4月16日颁布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水十条)
要求:
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,促进再生水利用
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,抓好工业节水
要满足《水十条》要求,火电厂需要开展以下工作:
1、新建电厂必须使用城市中水,在役电逐渐改造增加使用中水的比例;
2、在役电厂需要开展水平衡试验,对全厂用水流程进行优化;
3、部分地区环保要求限制开采,并逐步禁用使用地下水;
4、火电厂今后要做到节水减排、废水回用、尽可能降低外排水量,排水达到排放标准。
(涉及重点是深度节水和废水达标排放)
火电厂废水的主要来源:
实现含煤废水的闭式循环
3、含油废水:处理过的含油废水可以循环利用、煤场喷洒。
特点:含有悬浮物、溶解性总固体、酸、碱等
污染因子:pH 、悬浮物、 TDS 、 CODcr处理过的工业废水可用于干灰调湿、煤场喷 洒、输煤冲洗、脱硫工艺水等。
特点:pH 值低,悬浮物高
污染因子:悬浮物、TDS、重金属特点:水量较大、水质硬度高、含盐量高
污染因子:悬浮物、TDS、硬度、 总磷、CODcr、浊度
特点:水质水量波动大、含盐量高、悬浮物高、COD高
污染因子:悬浮物、TDS、CODcr、重金属